网游之终极肉盾(2)

分类:游戏竞技

作者:迷路的天使
更新:2024-08-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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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提示:你得到了经验值20。

看来杀鸡还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哈,就是暴率太低了。杀完5只鸡,系统提示升了一级,HP和MP各增加10点,自由属性点5点。

现在杀鸡攻击还够,就是回血回不过来,杀个几只就要坐下来休息,严重影响效率。落天想了想就把5点属性都点到体质上,现在HP就有160了,杀鸡应该游刃有余了。

半小时过去了,不得不说,中国的计划生育还是得重新好好的落实,所有鸡的刷新点都挤满了人,要不是已经宰了19只鸡,落天都早换地方了。

正思考间,落天面前突然刷出一只可爱的小鸡,但是下一个0.1秒,5、6把匕首同时插到它身上(怪物的所有权归第一个攻击的人,若10秒内不攻击则归属第二攻击的人),可怜的小鸡,还没见到这个世界便又回去了,落天一边默哀一边守到旁边另一个刷新点,然后又下一个刷新点。

不得不说落天今天的人品还真有待提高,好几次都差了那零点几秒。突然,眼前又是白光一闪,刷出一只威风凛凛的公鸡,脚下还踩着BOSS特有的金色光环,生怕别人不知道它是BOSS似的。

落天下意识的一匕首朝它捅去,同时眼角憋见将近20余把匕首也不分先后的插到公鸡的全身。在下一个1秒,落天以为公鸡会展现出BOSS特有的风范,把大家群体秒杀掉。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公鸡晃悠了2下,似乎是还有些不甘,然后就倒了下去。

随着公鸡的倒下,爆出了一把锈迹斑斑的铁剑,而且还好死不死的爆在了落天面前,落天二话不说,一脚就踩了上去,(这个物品设定有点土,但是为了能抢装备只能这样子,别在扯到虚拟游戏了,这让我很好笑,难道你就玩过虚拟网游?)但是却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公鸡的所有权不是自己的,因为系统一直在提示:不能捡取。

“兄弟,让让好吗?这公鸡是我的。”小猪很客气的说道。(别问我怎么知道他名字的,斗大的字顶在头上呢)

“哦,你有什么证据说明是你的?”落天不鸟他。

“系统提示是我的经验,我现在都3级了。”小猪看来很和气,不过落天可不会因为你长的像被人欺负的而不欺负你的,在落某人的字典里,要抓住一切机会欺负别人,就算没有机会也都要创造机会,别和我说公平,这个世界本来就没有公平。

“那恭喜啊,这地不是你的?”

“你到底是让不让?”

“哇,好害怕啊,我在这乘凉关你什么事啊。”

“那就是没的商量了?”

“的确是没的商量了。”

“那我就动手了,是你逼我的。”

“新手村禁止PK。”落天好整以暇的说道。

……

“TMD,你给老子记住了,落天是,以后见你一次杀你一次。”小猪一边骂着走远一边埋怨,为什么现实中被人欺负,到了游戏里还要被人欺负,我小猪发誓,我以后一定要出人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