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逍遥王(2)

分类:女频言情

作者:陋室兰香
更新:2024-09-03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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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忽略了现在的年代,女生们纯洁的就像盛开的雪莲,纤尘不染,根本就没一丝后来那样小学就互递情书,中学就敢一起开房的奔放。叶洛只能感慨如此的年代实在是太纯洁了,却又太短暂了。

翻过手中军子抛过来的书,是一本他从家里拿的武侠小说《七绝剑》,卧龙生著的。看到此,叶洛一下子就抓到了在脑海里一直游弋的念头:

写小说!

现在的小说市场好久没新血液了,充斥的都还是金庸、梁羽生、卧龙生、古龙的作品。

叶洛记得梦中读过一本《诛仙》的小说,那是号称后金庸时代的扛鼎力作。至于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事情,本来叶洛是实在不好意思,不过为了刚跨过温饱线的家,叶洛说不得也只好做那么一回了。

相信原作者会写出来更好的,毕竟人家好多的作品,也许不差这一本呢!

(肖鼎:小兔崽子,笔下留情啊,我真差这一本)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上一次已经剽窃了周董的一首歌,羞耻心和心理的不忍也没那么强烈了。俗话不说:一回生,二回熟嘛!至于人家会不会向夏洛特里“我感觉我一直活在他的阴影里”那样,叶洛表示不是很操心。

就这样,一本鸿篇巨作横空出世了!

叶洛用自己为数不多闲暇时间和上课背着老师来试着将《诛仙》写出来,很难一字不差,好在叶洛梦里也是个资深的书虫,对这个名著也拜读了几次,且文笔也不算太差,就是忘了的地方,也能按自己的理解,复原的八九不离十,毕竟如此的大作不能砸在自己的手里了啊。

(肖鼎:若是弄砸,小心了你啊,现在打不着你,不过总有见面的那天...)

经过半年的辛勤付出,叶洛终于写了四册,而且在第一次完结后就将书寄给了香港的明报并附上对金大侠的问候,至于为什么不是别的报纸,那是因为叶洛对金大侠有着深深的敬仰之情,希望借此能有一天与金大侠相识相知,呃,相识还可,相知就是叶洛在做黄粱美梦了。

对于第一次接到来自香港的来信,叶洛那是相当的激动,不过拆开后证明他想多了,回信人是明报的编辑,而非那个金大侠。

不过叶洛已经顾不上那个了,因为信上说《诛仙》已经被编辑采纳了,决定将在下个月的明报上连载。因为现在没空,毕竟他一个无名新人还敌不过尼匡那样成名已久的人物。另外就是问下书的进度,大概有多少字等等一些些细节。

对于稿酬倒是没有谈到,作为明报就是有这么大的底气,不是一般人想上就上的,作为香江发行量最大的报纸之一,多少人排着队想上呢。

定稿酬向来是单边决定的,至于你同不同意,好吧,你可以不同意,但我们确实不会改的,也不知是不是金大侠的侠骨风气影响,人家底气是足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