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凡尘(2)

分类:现代都市

作者:观云卷
更新:2024-09-0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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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段血腥的记忆排山倒海般压过来,陈琮想起那只拎住他衣领把他扔向远方的带红护手的手,想起那种飞过众人头顶从各种刀尖上飞过的眩晕,想起接住他的另一只手,那只手带着银护手,瞬间把他推上旁边的马背并拍在马臀上。

我见过银鬼,陈琮想,却怎么也想不起银护手主人的样子。

一个念头从他心头一闪而过。

“他们早就认识!”陈琮猛地抬起头,“血罗刹和银鬼!他们早就认识了!”

应该认识吧?

这个时候在河边上摸着下巴打量对面烤鱼女子的庄彻也这正这么想着。

这两人本是有福绝对要享的货,荷包里也都有钱——恶人谷主自不必说,那前东宫暗卫本是吃过十五年皇饷的颇有积蓄,这两年又四处买了些铺面房屋吃红利,看着朴素的大袍袖里一摸就是一贯铜钱,哪里会是个找苦吃的人?

有店那是一定要住店的,有饭那是一定要吃好的,衣服那是一定要找洗衣婆子每天投宿时送去第二日收回来保证干干净净穿起来舒舒坦坦的。于拿钱买好日子过这一条上,这两人是出奇地合得来,明荃干活,庄彻买单饭钱,其他各掏各的,财帐两清,合作愉快。

所以往沧野去的这前三天,真是心情舒畅。每每前面道上情况不对,车帘放下来,就没什么人去拦一个村妇赶的大车,而合州之后,明显也没什么正道人来找麻烦。

明荃是个有趣的人儿,赶车开心了会哼点小曲,喝点小酒会划拳对酒令,性格也大气随和什么都不计较,除了舒服,让人感觉不到突然多出这么一个人对原本的生活会有什么影响。

一个合格的暗卫,是不会让你有突兀感的,即使她已经退出那种生活很久了。

但相处时间越长,庄彻越感觉眼前这个赶车的身形有些熟悉,是那种在记忆里一闪而过却深铭入心的印象。

从知道陈琮与明荃去过长湖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想起那个红衣战鬼的影子,直到那时,他都没想过那是个女人,虽然他与那人的眼光只有一瞬间的交错,但血污的脸上那双眼睛里的凶狠和凌厉着实曾令他心头一震。

尸山血海中长刀滴血的披甲鬼神,如罗刹一般的存在,只在那一瞬间的目光交错之下就与他互相信任,一挥手将护着的孩子扔了过来。他立刻就懂了,伸手接住,将那孩子放在旁边的马上由同伴送离战场。

也只是那一刻的相交,扔出孩子后红衣战甲所在的地方被西歧兵蜂拥而上淹没,他想那个人大概就此死掉了吧,所以去了另一个方向。

如果没死,就是眼前这个身形慵懒,满脸“你来打我啊”欠揍表情的女人么?

那个被扔过来的孩子,是陈琮?

虽然每段路程都是计划好的,不出意外他二人每天都有干净客栈可住,有好吃的饭食可填肚子,可人生不如意事总是会发生,顺当日子才过了三天,他们便被前几日山洪冲断的桥拦在了半道上。这会子河水清洌舒缓,断桥半茬子咧着嘴在眼前,眼见之处没地方可涉水绕过,眼看着日头西斜绕过去也要黑灯瞎火才能到下一个打尖地儿了。两个本想坐享其成的人目瞪口呆地在河边上看了半天,最终心不甘情不愿地决定今夜露宿打野食过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