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7)

分类:美文同人

作者:[法]孟德斯鸠
更新:2024-08-2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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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这个东方帝国,有很多著作家都坚持并指出[201],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的增多与改朝换代、江山易主的临近是成正比的。原因在于,民众的风气越坏,刑法就会越严苛。

对于专制政体来说,对违法者实行的强制处分越严厉、越残酷越好。因为在那里的人民,心中的悲伤、痛苦之大,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所以,他们在乎的多是生死,而不是生活的好坏。而宽和政体下的人民就不同了,对他们来说,剥夺生活的权力就是对其最大的惩罚,因为他们对失去生活的担心远胜于对死亡的恐惧。并不是只有像和尚这样不幸到极点的人才会变得冷淡苛刻,幸福到极点的人同样也会,征服者就是最好的例子。那么什么样的人才会有温和的性情,才能对人寄予同情之心呢?那些趋于中间,生活不好不坏、命运不上不下的人。国家与人一样,这也是为什么蛮族与专制政体多见凶残、少见温情的原因所在,一个是生活极端艰辛,一个是一人奢华、众人苦楚,恰恰都在两种极端。宽和政体就不同了,因为从上到下,人人都有着不穷不富的家境、不好不坏的命运。

史书上多处记载苏丹们在司法方面凶暴残忍的事件,充分揭露出人性邪恶的一面,当我们读到此处总会为之痛心。

在斯巴达有一种很是匪夷所思的刑罚,也是其主要刑罚之一:妻子不可以借给别人,也不可以接受别人的妻子,并且,在家里时,只能与没结过婚的女子在一起。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是法律规定,它就是刑罚,都有其惩罚的目的。

第十节古代法国的法律

在法国古代,君主政体的理念在法律上得到了完完全全的体现。贵族与非贵族同犯一案,如果这个案件应得的是罚钱处罚,那么,非贵族交纳的罚金要少于贵族[202]。若是刑事案件则反了过来[203],荣宠在身的贵族,要被消去荣宠,同时剥夺列席法庭审案的权力;没有荣宠可夺的小民,则以体罚代之。

第十一节民风正则刑罚少

正直是美德的基石,其力量之大无法估量。对于一个本性正直的人来说,因为他一心向善,所以,立法者只需告诉他什么是善就可以了。罗马人民恰恰就是这样的人,所以,他们需要的只是一点儿建议,而不是法律的严令。

罗马共和国最初用的是君主法和十二铜表法,瓦雷烈法[204]与拜尔希安法[205]问世,并产生效果之后,前法就基本被弃用了,因为,虽然刑罚减轻,共和国的治安却没因此不如以前,国体也并没有因此而出现下滑迹象。

官吏对会向人民提出申诉的公民使用粗暴手段这种做法,是瓦雷烈法严令禁止的。就算是这样,对违反的官吏,除了称其为恶吏外,并没有其他处罚[206]。

第十二节刑罚的作用